行政诉讼上诉
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,当事人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叫上诉。应注意的是:①上诉要在收到裁判文书起的一定期限内提出。②上诉人需要预交上诉费。③上诉状和上诉费要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,之后再由该院转上级法院。
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行政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、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;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0日,裁定为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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